一、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。
二、负责校企合作单位的考察和遴选、校企合作活动的组织与管理,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。
三、牵头做好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,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实施。
四、搭建行企校合作平台,协助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建设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、教师工程实践、社会服务、学生实习和就业等工作。
五、组织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,校企合作工作数据统计与上报。
六、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,协助做好校企重大项目的调研与论证。
七、协助做好产教联盟(职教集团)相关工作。
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